- 编号:61680
- 书名:民法对象研究
- 作者:徐国栋著
- 出版社:法律
- 出版时间:2014年10月
- 入库时间:2014-11-26
- 定价:56
图书内容简介
本书的主要观点可概述如下:(1)主张人身关系是先在于财产关系的民法对象。(2)认为民法也调整权利与权力之间的关系。(3)民法对象问题实际上就是民法典的结构问题。(4)民法不仅调整横向关系,而且确定或调整纵向关系。纵向关系既有公法性的,也有私法性的,后者如父母与未成年子女的关系。(5)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不具有平等性,民法也无意通过调整使这些关系趋向于平等。(6)民法不是纯粹的私法,而是公私混合法。
图书目录
总论
壹新人文主义与中国民法理论
貳市民社会与市民法
——民法的调整对象研究
叁民法典与权力控制
肆中国关于民法调整对象的
三次讨论综述
伍对民法的调整对象和调整
方法的再认识
陆民法典草案的基本结构
——以民法的调整对象理论为中心
柒民法调整对象理论比较研究
——兼论《民法通则》第2条的理论坐标和修改方向
捌苏式民法调整对象定义在苏—俄本身及其密切联系国的流变
——兼论对《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2条第1款的理解分歧
玖论“确定”与“调整”相结合的折扇骨式的民法对象理论
人身关系论
拾“人身关系”流变考
拾壹再论人身关系
——兼评民法总则条文建议稿第3条
拾贰寻找丢失的人格
——从罗马、德国、拉丁法族国家、前苏联、俄罗斯到中国
拾叁论失权
拾肆人格权制度历史沿革考
拾伍再论民法中人格法的公法性
——兼论物文主义的技术根源
拾陆《绿色民法典草案》人身法二题财产关系论
拾柒商品经济的民法观源流考
拾捌物文主义民法观的产生及其影响
拾玖认真地评论穷人非真人说
贰拾现代的新财产分类及其启示 “平等主体”论
贰拾壹“平等主体”民法调整对象限制语研究综述
贰拾贰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关系的法哲学透视
——与夫妻关系的比较
贰拾叁论民事屈从关系
——以菲尔麦命题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