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决定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决定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决定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决定
第143号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决定》已于2017年11月13日经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开发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市长:
2017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法制统一原则,决定对《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5年11月2日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6号发布,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