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淮南市2017年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支及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淮南市2017年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支及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安徽省淮南市人大常委会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淮南市2017年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支及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淮南市2017年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支及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7年12月12日淮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淮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张瑞昌同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淮南市2017年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支及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经审议,决定同意该报告,批准将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同时由39.47亿元调整为47.2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