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标准化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申请立项的《车载事故紧急呼叫系统》等9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1),截止日期为2018年2月11日。如对拟立项标准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并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标准立项公示反馈)。 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标准处 附件:1. 《车载事故紧急呼叫系统》等9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征求意见稿).docx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
日期:2018-1-12 11:04:51 | 关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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