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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昌多名求职青年陷“师徒贷”骗局 退出培训却一波三折

    Law-lib.com  2018-1-22 9:35:09  中国青年报


    刚高中毕业的李杰(化名),本打算靠自己的努力,在江西省南昌市找一份靠谱工作,没想到却碰了一鼻子灰。他说:“工作没有找到,反而背了两万多元的‘师徒贷’。”

    近日,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了解到,多名刚毕业的年轻人,应聘南昌一家科技公司,被公司方“说服”进行技能培训并办理了贷款。如今,他们想要终止贷款,却发现并不容易。

    应聘岗位却变成贷款培训

    2017年12月3日,李杰在58同城招聘网站,看到南昌阿甲科技有限公司招聘设计助理,岗位要求高中学历,收入每月3000~5000元。李杰动心了,第二天就去公司面试。

    “公司说我不懂业务,需要进行4个月的岗前培训。”李杰回忆道,这家公司承诺,与国内多家知名企业有合作,学成之后可以推荐过去工作,李杰的收入会更高。可是,培训需要收费,李杰没钱怎么办?

    这家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李杰,考虑到他刚毕业,可以帮着去银行贷款。发现李杰有些犹豫,工作人员“开导”他,告诉他要学会独立,通过学习月收入能达到8000元。

    李杰觉得机会不错,如能谋一份好工作,以后还款也没有压力,他没与家人商量,当场签了一份借款协议。一周后,李杰按照对方要求,打印了一份征信报告,把身份证和银行卡交给了工作人员。

    另一名求职者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证实,他也遇到了类似情况,并出示了该公司发的面试通知信息,还提供了一份借款协议。其中显示,甲方(出借人)是李某,地址在北京海淀区,借款数额为22800元,用于参加南昌阿甲科技有限公司培训项目,并直接支付给这家公司。

    这份借款协议显示,还款时间为20个月,前8个月每月还款342元,后12个月每月还款2242元。

    学员退出培训却一波三折

    李杰开始学习图片处理课程,这个班有10人左右,虽然现场有老师授课,可是自己基础不好,跟不上课程内容。之后,课程改为线上教学,学习效果更不理想。

    今年1月初,李杰感觉有些不对劲,他听之前的学员称,这家公司所推荐的工作收入并不高。正好有同学的银行卡被扣款,显示的是“传帮公司”发来的信息,划扣名目是“师徒贷”教育贷款。

    “我以为是银行贷款,却发现这是‘师徒贷’。为什么拿着我们的信息在外面贷款?”李杰决定离开,向该公司提出退学申请。几经交涉,工作人员告诉他,一共学习了29天,需要交纳6414元学费。之前公司发给他的1000元“工资”,也需要归还。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了解到,另一名刚毕业的女孩王红(化名)也有类似经历。她称,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她退学需要支付贷款额20%的违约金。

    据悉,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已介入此事。有学员称,此后该公司的态度已发生变化,同意他们退学,无需支付课程费用,但事情并没有完全解决。有学员担心,贷款协议并不在自己手中,以后是否会以“师徒贷”的名义再扣款,是否会影响未来个人信用记录?他们希望能彻底解除贷款协议。

    相关部门初步调查发现企业存在超范围经营

    1月20日,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前往位于南昌红谷滩新区的南昌阿甲科技有限公司采访,该公司一名工作人员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请求。

    “我们的事情,我们自己会处理。”这名工作人员说。问及“师徒贷”究竟是什么?对方并未回答。记者在网上进行检索,未找到准确信息。

    这家公司在58同城网站的介绍为:“阿甲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软件开发、设计建设的IT互联网公司。”但并没有提及该公司涉及培训业务。

    记者查询到南昌阿甲科技有限公司的信用信息,2017年12月12日才成立,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记者发现,该公司的总经理李某,与借款协议中的出借人姓名相同。记者试图求证此事,多次拨打其电话均无法接通。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沙井分局的一名工作人员透露,初步调查发现南昌阿甲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超范围经营,已经对该公司下了相关通知。

    该公司工作人员曾对学员提到,国内一家知名手机生产企业与该公司有合作,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联系到这家手机生产企业,对方表示与南昌阿甲科技有限公司没有任何合作。

    记者查询发现,全国还有多家以各地命名的阿甲科技有限公司,且法定代表人都为同一赵姓者,公司成立时间多为2017年,部分为2018年。

    青年若遇“培训贷”可以拨打12355求助

    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黄乐平表示,用人单位以招聘为名收费一定是违法的。他进一步分析:“相关法律规定,作为用人单位,有给员工提供业务培训的义务,上岗培训不能收取任何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企业应当承担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进行职业教育的费用。

    “一个科技公司,但不是一家有资质的培训机构,为什么对外大肆开展培训业务?”黄乐平提出疑问。他提醒,年轻的求职者对于类似的贷款一定要留心,如果以后还不了贷款,可能会影响未来个人信用。

    上海政法学院教授姚建龙认为,类似的贷款属于典型的“培训贷”,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有的公司会以此打擦边球。

    姚建龙介绍,国家已经关注到“培训贷”现象,多部门在2017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培训机构监管,依法查处“黑中介”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培训业务等各类侵害就业权益的违法行为,杜绝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培训、求职、职业指导等名义,捆绑推荐信贷服务。

    “如果遇到类似的问题,青年求职者可以拨打12355进行求助,这是共青团设立的青少年服务平台热线电话,后台有律师和法律专家,可以提供相应的帮助。”姚建龙说。(记者 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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