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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全市试点“刑辩律师全覆盖”工作

    Law-lib.com  2018-1-17 14:35:58  法制日报——法制网


    法制网记者 余东明

    法制网实习生 李楠楠

    近日,上海高院、上海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在全市范围内试点“刑辩律师全覆盖工作”。据介绍,该项工作全面推开后,上海市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将增长70%左右。

    上海市司法局局长陆卫东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刑辩律师全覆盖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性工程,我们不仅要在现有的律师资源中深挖工作潜力,还要确保在案件激增的情况下保质保量地完成好任务,力求形成更具可操作性、更具实效性的‘上海方案’,继续当好先行者和排头兵。”

    刑事案件应援尽援

    近日,一起故意伤害案在徐汇区人民法院宣判,一个原本量刑标准为有期徒刑6个月到3年的案子,最终因法援律师出示了被告患有抑郁症的证据而获得缓刑的判决。

    据悉,该案被告人因经济困难,在案发后没有委托辩护人,徐汇区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即根据相关规定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了辩护。

    为了让更多家庭困难的刑事被告人得到律师辩护,上海进一步完善了经济困难对象获得法律援助的相应制度。《实施细则》在对本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做出规定的同时,对外来人员犯罪的法律援助也作出了规范,“被告人因监护人、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其他人员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不详,无法协助提供经济状况证明的,经人民法院书面注明,可以视为符合本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规定是其中的亮点。

    除此之外,《实施细则》还将那些可能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不通晓本地通用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及外籍人士,以及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经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列入可以通知辩护的范围;而那些适用简易程序且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则被列入应当通知辩护的范围。

    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张铭透露,上海在中央文件规定的基础上,再次强调了“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辩护的职责”,真正确保了刑事案件应援尽援。

    对此,《实施细则》规定:对于应当通知辩护的情形,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未履行通知辩护职责,导致被告人在审判期间未获得辩护的,将认定一审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法援资源应挖尽挖

    早在《实施细则》落地之前,上海市徐汇区就先行一步,实现了刑辩律师的全覆盖。

    近日,记者探访了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这里一共设置了6个工作窗口,分门别类并安排了相应的值班律师为前来咨询的民众答疑解惑。

    该中心方艳主任介绍说,2013年之前,全区刑事辩护率只有30%,后来慢慢开始增到50%,2015年徐汇区法院加强通知辩护职责,并联合徐汇区法律援助中心,加大刑辩律师覆盖力度,刑辩率大幅提高,达到90%以上,过去两年更是达到了95%。

    至于为什么没有达到100%,她告诉记者,“有少数被告人明确表示放弃律师为其辩护,例如一些盗窃案的被告人,已经有了几次刑事追诉经历,他知道自己的罪名,于是就拒绝委托刑辩律师。”

    张铭说,刑辩律师全覆盖工作最大的挑战是律师资源是否充足的问题,出台细则前,我们进行了摸底和评估,认为上海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通过深挖潜力,可以完全满足该项工作的要求。

    数据显示,目前上海市法律援助律师库共有律师1121人,其中执业经历10年以上的有327人;3年以上的有658人。在他们中有940名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值班工作,1034名律师可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服务。

    据了解,多年来,上海一直以招募的方式获取优质法援律师资源,对此,《实施细则》做出了更加明确而严格的要求:法律援助辩护律师要求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值班律师要求具有一年以上执业经历。

    为了提高法援律师的工作效能,《实施细则》除了要求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履行好相应职责外,还要求律师协会应当积极支持、鼓励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协助法援机构做好选拔工作。另外还要求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加强对律师的管理和指导,定期开展业务培训。

    法援质量应保尽保

    徐倍歆是上海市铭源律师事务所的一名执业律师,近日,他刚办理了一起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被告人是一名新疆人,不懂普通话,为了彻底弄通案情,徐倍歆不得不详细记录维语翻译的每一句话,遇到模糊的地方,更要反复推敲……

    他告诉记者,“除了法律援助案件,我还要接其它案件,工作任务比较繁重,但我们不能因为这是法律援助案件而忽视其质量,而是要对每一名刑事被告人负责,要对案件本身负责。”

    诚如他所说,刑辩案件全覆盖使得法援案件量短时间内激增,如何在这种情况下保证每一个案件的质量,是这次《实施细则》制定时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我们一方面对律师办案过程应当注意的问题进行规范,另一方面对不同犯罪后果的案件指定不同经验的律师办理,以确保每个案件高质量完成任务。”张铭介绍说。

    对此,《实施细则》对律师履行辩护职责、提高辩护质量提出要求,对律师在给多名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中应当恪守保密义务作出规定,对其履行工作纪律作出明确要求。

    《实施细则》还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的案件,要求指定具有十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担任辩护人,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则要求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办理。

    “多年来,我们对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跟踪和回访已经形成了一个成熟的考核评估机制,这套机制对激增的刑事法援案件同样有效。”张铭介绍说。

    据了解,上海采用的是归档普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法援案件进行质量跟踪和回访。归档普查是对每个案件的阅卷情况、会见笔录、辩护词、结案报告逐一进行评查;随机抽查则从全年办结的案件中抽取5%,交给评审团进行评估,查验案件的办理质量。

    “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是最大程度维护刑事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落地之举。为此,上海将进一步求真务实,切实提高工作实效,以看得见的司法公正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陆卫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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