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
恢复行政复议通知书
食药监复恢字〔 〕 号
(申请人) :
你(单位)不服(被申请人) (具体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依法中止本案审理(中止行政复议通知书文号: )。现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已消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从即日起恢复该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特此通知。
年 月 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政复议办公室印章)
抄送:(被申请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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