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的“生态人”
笔者很乐意将本书献给每一位愿意在琐碎的生活中改变自己的行为而使我们所栖息的大自然得到一些改善的人。你们的行为,使我得以相信道德的思考和实践确实可以超越人类的私利
□吴贤静
有一位先哲曾经说过,如果苏格拉底生活在今天,他可能会是另一个苏格拉底。他将不得不思考和环境有关的哲学问题,思考如何在环境危机的状况下谋求人类的生存和思想的超越,从而有可能成为一名环境哲学家。面对人类持续恶化的生态危机,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抱有对生态危机的忧患和对自然环境的敬畏,这是寄身于环境之中的每个人不可推卸的责任。环境问题必须解决,否则人类的生存可谓前途叵测,最终,每个人都会受到伤害。
关于人的问题的研究,似乎回应了古老的格言:“人啊,认识你自己。”关于人性的探索,曾被认为是一种理智的独白,现在却转变成一种沉思。唯有透过辩证的思想和理性的行为,我们才能接近人性的知识。纯粹理论的探讨只容许我们接触人的问题的浮表,而无法触摸它的深处和它真正的中心。真正对人的关怀不是躲在理论的背后对现实视而不见,而是最终要关怀现存者、关怀生者、关怀未来的生者。
法律上的人、法律上的“生态人”,这似乎是一个纯粹法律思维的命题。法的世界原本就是思维的世界。作为一个接受了十几年法科教育的学子,当我游走在法律概念和法律话语的词语密林之中时,当我运用这些法律话语来进行纯粹抽象的思维时,我是痛并快乐着的。本书从选题、构思、收集资料、动笔、反复修改直至最后的定稿,经过了一个漫长艰苦的过程。在本书写作的最后三个月,我几乎到了废寝忘食的境况。
感谢我的授业恩师蔡守秋教授。先生博学严谨、诲人不倦,本书从选题到拟定提纲,从初稿到定稿,字里行间无不凝聚着先生的智慧和心血。作为中国环境法学的开创者和擎炬者,先生的学术造诣和学术涵养将一直泽被我们这些年轻的环境法学研究者。
笔者很乐意将本书献给每一位愿意在琐碎的生活中改变自己的行为而使我们所栖息的大自然得到一些改善的人。你们的行为,使我得以相信道德的思考和实践确实可以超越人类的私利。
(本文为《“生态人”:环境法上的人之形象》后记)
摘自:吴贤静 著 《“生态人”环境法上的人之形象》